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应采取何种措施?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该条款所规定的即是债权人的撤销权,与上一问题中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共同构成债权的保全制度。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2个: (1)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例如债务人放弃了债权、无偿转让财产。 (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实践生活中,债务人为了赖帐,谎称自己没有偿付能力,不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等情形很多。债务人的这种赖帐行为不仅违背了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极大地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另外,债务人有时为了蒙蔽债权人,谎称自己有偿转让财产,但实际上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转让。这种情况下,只要具备上述两个要件,并且财产受让人也知道债务人的这种低价转让财产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就同样可以行使撤销权,从而主张债务人的低价转让财产行为无效。而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为了保护债务人的正当处分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即债权人必须向法院就撤销权的行使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只有法院作出了撤销债务人行为的判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债权人的撤销权通常应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该期限不像诉讼时效那样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超出该期限则撤销权消灭。对此,(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一旦被撤销,就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均产生效力。对债务人而言,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了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的,则该合同将因撤销而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经交付财产,则根据是有偿、无偿或低价处分,以及第三人是否善意等因素考虑是否撤销该行为并返还财产。对第三人而言,如果第三人已经占有债务人的财产,那么在原物能够返还的情况下,第三人必须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但是,如果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时是善意,并且支付了一定的价款,那么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就不应被撤销,而只能由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讨债知识的介绍,追债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你有一些难以要回的债可以请讨债公司帮忙,相信结果一定会令你满意的。
皇帝题匾报国寺:巍峨秀丽的峨眉山麓,有座雄伟壮丽的古刹,这就是名山起点庙—-报国寺。报国寺,据《峨眉山志》云:康熙四十二年本《释氏要览》“四恩四报”之意,御题“报国寺”匾额赐名。峨眉派武术:与少林、武当共为中土武功的三大宗,尤其在西南一带很有势力,可说是独占鳖头。峨眉派兼备佛家与道家之长,既吸收了道家的动功,又有佛家禅修的基础,独创了一套动、静功相结合的练功方法。峨眉山“万盏明灯朝普贤”:这一规模空前的佛教盛事,在峨眉山已失传近千年后于2002年底被挖掘和恢复的,是峨眉山的一个特色旅游项目,每月初一和十五(农历)晚上都将在万年寺举办。正月十五闹元宵:以地方民俗文艺表演为主要内容,在每年的正月十五举行。喔山棒鼓桂花桥龙灯迎春灯展:以峨眉山市城郊的白塔公园为场地,以享誉海内外的自贡灯展为主要内容,在每年的二月至三月举行。峨眉山市冰雪节:以峨眉山雷洞坪高山滑雪和万佛顶观景赏雪为主要内容,在每年的元月至二月举行。峨眉山朝山会:以朝山拜佛和旅游观光为主要内容,在每年的五月份举行,时间为七天左右。将邀请海内外高僧大德举办一系列法会、庙会、开光…。峨眉山普贤文化节:每年9—10月举行,活动期间,将举办系列佛文化展示活动,举行中国峨眉山普贤文化论坛。